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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续保通知
新闻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264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6-26 15:15:56    收藏此页

各律师事务所:
2008~2009年度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即将到期,在该年度,由于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,律师诚信执业,没有发生新的赔案, 因此,按照保险合同约定,2009-2010年度的保费可继续享受10%的优惠。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,再接再厉,不断提高执业水平,避免不必要的赔案发生。
2009~2010年度续保工作即将开始,参保政策仍不变,即:协会为各执业律师补贴50%保费,实习律师及2008年、2009年新执业律师的保费协会不予补贴,费用由各律师事务所或个人负担。望各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协会的工作,认真填写表格并及时上报。
请各律师事务所于6月25日前将应负担的保费及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上交市律协秘书处,以上附件需上报打印稿并加盖公章,协会将根据填报的情况汇总编制2009~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明细表,以便及时续保。
联系人:郑雯 徐芹 联系电话:82902082 829024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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